為健全長照服務體系之發展,並兼顧服務品質與資源發展,以保障弱勢接受長照服務者之權益,長期照顧服務法(簡稱長照服務法)甫於104年6月3日總令公布,預計2年後正式上路。本法為我國長照發展重要之根本大法,整合攸關國內70多萬失能家庭的各類長照資源,使資源更全面,服務更有品質,失能者得到適當的照護。
想瞭解更多政策的制定歷程及緣由,請參考以下文件:
《長期照顧服務法》法案全文本法共七章66條,內容涵蓋長照服務內容、人員管理、機構管理、受照護者權益保障、服務發展獎勵措施五大要素。
財源、人力、影響、基金用途之說明本檔案利用圖文方式清楚說明長照財源的規劃、長照基金的用途、長照人力資源的規劃、長照服務法上路對我們的影響。
《長期照顧服務法》法案全文本法共七章66條,內容涵蓋長照服務內容、人員管理、機構管理、受照護者權益保障、服務發展獎勵措施五大要素。
財源、人力、影響、基金用途之說明本檔案利用圖文方式清楚說明長照財源的規劃、長照基金的用途、長照人力資源的規劃、長照服務法上路對我們的影響。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