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陳姓女子三年前飼養中小型的混種流狼狗「胖大」去年底橫竄馬路撞到余姓男子騎的機車,導致余男失控衝向對向車道,遭迎面而來的大貨車輾斃。
台中地檢署依大貨車行車記錄器及「胖大」受傷就醫紀錄為證,認定陳女疏於管束「胖大」任牠亂竄肇事,昨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陳女。
陳女昨受訪說,事發後已將「胖大」送給別人養,但她(飼主)否認「胖大」肇事。
陳女強調平時都會把「胖大」綁起來,她還不服氣地說:「每隻狗長得都很像啊!警察說當時有查扣三根狗毛,為什麼不驗DNA?」
檢方昨表示,警方當時依大貨車行車記錄器影像找到「胖大」,還把牠帶去給醫生檢查,發現牠肺部疑似因撞擊而出血,肝臟也輕微受傷,且從行車記錄器影片一看就確知是「胖大」與機車擦撞,事證明確,所以無須檢驗狗毛。
檢方認定陳女放任「胖大」在人車往來處奔跑而肇事,須為余男死亡負責,因此依最重可判兩年徒刑的過失致死罪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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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疏失導致他人身體或財產損失,賠償對方本是天經地義;放任寵物在外亂跑實在是顆不定時炸彈危害用路人安全,令人感到憂心,但更可惡的是本案飼主在事發後還想推卸責任,讓人感到心寒。
值得一提的是,這樣的狀況個人責任險是可理賠的;個人責任險承保範圍為「因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財物損害,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之賠償金額」。
個人責任險通常與意外險一起包裝銷售,所以只要意外險買對,連自己飼養寵物都是有保障的。
新聞部分來源:蘋果動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