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觀光傳播局長簡余晏表示,出事日租套房未向該局申請旅館登記證,該業者為首次違規,已開出18萬元罰單。
新北市主任消保官王治宇對此表示,日租套房雖屬違法經營,但民眾入住雙方仍有契約關係,若有發生公安意外,可向各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依《民法》向業者請求損害賠償,若房間的設備與描述不符,亦可依據《民法》債務不履行請求解除契約或損害賠償。
【風險意識】
經營套房出租者,勢必要注意到會有這類風險發生,房客食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火災..等等狀況,當發生這些意外時,出租者必定要負擔責任,然而這方面的風險皆可透過事先投保公共意外險來移轉給保險公司承受。
新聞資料來源:蘋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