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文章

認真工作 快樂生活

2016年5月10日

騎機車撞保時捷 三年不吃不喝才賠得完

台北市前天深夜發生一起車禍,一輛機車搶快闖紅燈,撞上一輛保時捷Macan,還波及到停在路邊的一輛賓士車與電線桿,29歲機車駕駛呂姓男 子和27歲後座乘客鍾姓女子,被緊急送往醫院急救,所幸並無大礙,呂男初步向警方坦承闖紅燈,初步保守估計未來的賠償金,保時捷Macan修車費高達80萬元賓士車後保桿、車廂受損,維修費約20萬元電線桿約15萬元,總金額恐高達115萬元;而肇事的呂男在一家餐廳上班,月薪約3萬元,他可能要不吃不喝3年多,才還得起鉅額賠償金,但雙方確切責任歸屬,仍需等警方做後續釐清。

【本站觀點】
很多人對機車保險都不重視,以為只有保強制險就好,只是為了應付法令規定,但卻不知道強制險並沒有理賠財物損失,所以撞到這些豪華車,一瞬間就把好幾年積蓄賠光;但其實機車加保500萬的第三人財損責任保險,一年保費只要368元,若有投保,不管撞到保時捷、賓士、甚至是瑪莎拉蒂,根本也不用擔心的,500萬以內都由保險公司負責!

還有一件重要的事,站長想提醒有未滿20歲子女的父母們留意,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0條規定:滿18歲即可考取駕照,也可以合法騎機車上路;但不代表這樣就可以放心了。

節錄〈民法〉第12條&第13條:滿二十歲為成年;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

節錄〈民法〉第187條: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依照上述法條來看,簡單解釋就是子女未滿20歲,發生事故時父母都要負連帶賠償責任,所以如果沒認真規劃投保機車險,就讓子女騎車上路,發生嚴重事故時,可能要先準備個幾百萬來幫孩子擦屁股唷...

新聞資料部分轉貼自:蘋果日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最新文章

儲蓄險

最新訪客留言